多地发布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近期,多个地区宣布自今年起提升最低工资标准。最近,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提高月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调整方案,全省设置了三类标准。广州和深圳被划为一类标准,其中广州的月最低工资定为2680元,深圳定为2700元,两地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均为25.4元。二类标准适用于珠海、佛山、东莞和中山,月最低工资调整为2300元,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工资为21.9元。三类标准适用于汕头、韶关、河源等地区,调整为204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资为20.2元。

山西省也自10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新的全日制月最低工资分为三档,分别为一类2350元、二类2250元、三类2150元。同时调高了小时工资,全日制每小时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3.5元、二类12.9元、三类12.4元;非全日制每小时工资标准则为一类25.3元、二类24.2元、三类23.3元。

根据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从2026年10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调整至2270元、2080元和1930元三档,全日制月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的标准分别为22.7元、20.8元和19.3元。

《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指出,不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内的各个行政区域可以设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厦门大学经济系副教授丁长发表示,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差异显著,施行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合理的。在实际操作中,尽管最低工资标准与大部分劳动者的实际收入关系不大,但其调整能够促进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实实在在地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同样会引发其他劳动条件的改变,企业在计算加班费和社保缴纳基数时也会依据新的最低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进而提升整体的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劳动者能从中获益。